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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7年泉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4-30 点击5010次

 

泉建建[2007]28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2007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人大城建委、安监局、总工会、市安监站,市政府许、林副市长、洪调研员。

泉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印发

 

2007年泉州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2007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建筑安全达标水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建筑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制定我市2007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人为本,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市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科、装饰装修科、城建科、设计科、法制科、监察室负责人,市安监站、装饰装修监督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在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闭合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实现以下目标: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10%;百万平方米竣工面积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3扩大安全监督覆盖面,强化“四大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继续实施淘汰落后施工技术设备工艺工作方案,加强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规范深基坑、管沟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架、特种设备安拆等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明显提高,省级、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比上年明显增加,全市在建工程总量的30%以上应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四、实施步骤: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分步实施,逐渐完善的方式进行。按本年度不同工作重点分为四个阶段:准备工作、重点实施、检查提高和验收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20074月):本市各级、各单位结合年度建筑安全目标责任分解的要求和本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制定本地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奖罚办法并下达到基层岗位。

2、重点实施阶段(20074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的每个施工企业,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和本省有关建筑安全技术政策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反淘汰施工技术规定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3、检查提高阶段(20077月至9月下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具体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整改工作开展不落实、不到位或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应予以依法查处。

4、综合验收阶段(200710月至12月底):市建设局结合2007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1狠抓责任制,深化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 、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使本年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对采用落后施工设备工艺,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将予以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其承接新的工程任务,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3、继续推进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两场”、“两站”联动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措施制定、责任制落实、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情况;工程项目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等“四个部位”及外地入泉企业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关键工种及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按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等。二是逢重大节日、“两会”、高温、台风、汛期、施工高峰期等敏感时间,适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通报。三是贯彻实施省、市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四是结合预防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各地实施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高大模板和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
  4、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一是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工地和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落实省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第六个“安全生产月”和第五个“质量月”宣传活动,召开质量安全现场交流会,通过“市优质工程”和“市级文明工地”典型示范,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创优意识。三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是规范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严格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二是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及乡镇生产性建筑等“四个部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乡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同时建立施工许可季报制度,加大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力度,逐步健全全市施工许可动态管理体系。

   6、强化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检测市场。大力推广建筑施工钢管扣件检测,防止不合格钢管扣件流入建筑施工现场。组织实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遏制特种设备检测造假行为和虚假检测报告的出现,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测市场秩序。
   7
、加强监督机构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组织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研究出台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队伍。二是统筹城乡建设管理,加强县级监督机构建设,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县级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8
、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继续抓好监理市场的专项整规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做好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理法定职责,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地区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对施工企业的指导,及时掌握了解企业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5、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于2007425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08110前报送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联系人:陈永宏,电话:22178972,传真:22178957)。市建设局将结合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附件:

泉州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卫红  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文演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员:叶向荣  市建设局建筑业科长

傅子博  市建设局装饰装修科科长

王惠萍  市建设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

刘建春  市监察局驻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陈宗仁  市建设局城镇建设科科长

何建设  市建设局法制科科长

蔡荣萍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副科长

卢海东  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日常工作负责人

苏振明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黄景明   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鲤城区建设局副局长

庄鸿民   丰泽区建设局副局长

林志钊   洛江区建设局副局长

杜群英   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柳秀琴   泉港区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王清锻   晋江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基明   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永科   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许振海   惠安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白清泉   安溪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英灿   永春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程德强   德化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