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3-04 点击357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专业分会,有关城市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办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决定于2013年3月26-27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3年3月26-27日。
2.会议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
二、会议日程
1.3月26日下午15:00-17:00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
2.3月27日上午8:30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
3.3月27日下午14:30-16:30召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
三、会议内容
(一)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
1.通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修订稿及修订说明(审议稿);
2.通过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推荐方案及说明;
3.相关事项的表决。
(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
1.审议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第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修订稿;
2.选举产生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
(三)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
研究制定新一届理事会重点工作。
四、参会人员
1.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参加3月26日下午召开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如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在原单位的,请原单位派一名代表参加会议。)
2.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参加3月27日上午召开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如候选人因故不能到会,务请指派代表参加会议。)
3.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参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会人员请于2013年3月26日在北京新大都饭店报到。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请务必于3月26日14:00前报到。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报到。
北京新大都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北京新大都饭店电话:68319988(总机)
六、会议其它有关事项
1.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请与会代表提前办理返程票或在报到当日在宾馆商务中心办理返程票。
3.为确定与会代表的人数,便于安排会议食宿,请参会代表务必于3月12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4.会议联系人:王北卫、张胜利;联系电话:010-88374174,
传真:010-88374174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2月25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标准定额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稽查办公室、社团一党委,有关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