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2013]4号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经查实,出军勇等 99人(名单见附件1)在2012年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为加强监理工程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2012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建函〔2012〕101号),现决定取消其2012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申报资格,两年内不能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林银波等 126人(名单见附件2)在2012年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过程中,使用假冒公章。现决定取消其2012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申报资格,两年内不能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材料,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