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19〕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针对2018年以来我省发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过程存在的造假问题,为规范全省补录业绩工作,确保采集的补录业绩真实性,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省厅制定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