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函[2008]6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2008年度劳保取费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08〕31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等104家建筑施工企业2008年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从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等104家建筑施工企业2008年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福建省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