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建立和完善我省高层建筑建设的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请你们开展所辖区域在建20层及以上高层建筑的统计工作,全面摸清高层建筑的底数,填写表格(附表1、2),并于5月8日前将表格报省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电邮一份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耿彩,电话:0591-87509375,传真:0591-87529571。 附表:1、福建省高层建筑数量汇总表 2、福建省高层建筑项目一览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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