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关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和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程实际,省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8月28日前书面反馈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周与、齐娜 联系电话:0591-87561510、87615044(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350001)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