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厂房1#-6#监理”项目(招标编号:E3505250502177625006),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5亿元计取。”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收费标准的4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按104.0400万元计取。(最终监理服务费以经有权部门审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为基数计取,各项系数不变,以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分期分段施工,监理服务费不予调整。)”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相当于《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成本基价和参考基价的通知》(闽监管协〔2021〕46号)标准的3.4折。协会已致函给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建议修改招标文件,提高监理取费费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实际违反我协会自律公约行为的监理企业,协会将密切跟踪并作出相应处理。请各监理企业要充分提高认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共同携手推动我省监理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长期公开精准单双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