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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参与“福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溪北洋校区5#综合楼监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2-11-17 点击1769次

 

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福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溪北洋校区5#综合楼监理”项目(招标编号: E3509810902100104004),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17245215元,其中:暂列金额:50.2288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可将监理服务费依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取费标准下浮7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1.0,服务质量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32420”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64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相当于《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成本基价和参考基价的通知》(闽监管协〔2021〕46号)标准的3折。协会已致函给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建议重新测算,合理设置监理费控制价,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实际违反我协会自律公约行为的监理企业,协会将密切跟踪并作出相应处理。请各监理企业要充分提高认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共同携手推动我省监理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长期公开精准单双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