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省厅牵头起草了《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配套的工程监理企业通常行为、工程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行为等两份评价标准(请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电子文档),现在全省范围征求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147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