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为建立健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我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8月份已向全省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意见,我厅组织专家认真研究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3),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认真研究,并督促辖区内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召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工程处(联系电话:87548437,传真:8761473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
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