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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0-16 点击2793次
闽建筑函[2007]7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今年5月,省厅与文明办、教育厅、总工会、团省委转发了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闽建筑[2007]22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为了解各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根据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关于报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人劳函[2007]79号)要求,决定开展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调查。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调查,确保质量。同时要加大力度推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把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和建筑业企业评先评优和文明工地评选的内容之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明确各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建立上下贯通的创建工作系统;了解各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研究创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政策措施。
  二、调查内容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机构建立情况和相关责任人;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出台情况;符合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标准的施工项目数量,已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及培训人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资金投入情况。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调查,组织本地区特、一级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以及承担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或工程造价5千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调查表》(详见附表3)由企业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分别填写,报经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盖章后报设区市建设局,各设区市建设局汇总后填写《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调查表》及《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调查表》(详见附表1、2)。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省厅建筑业处。
  联系人:陈升,电话:0591-87546693, 传真:0591-87616918 
  附表:1.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调查表
     2.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
     3.建筑业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附表:1-3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