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08]9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落实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建建[2008]17号)的安排,提高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定于2008年7月3日在福州举办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07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7月2日下午报到,3日培训一天;地点:福州市三明大厦(福州市华林路65号,总机:0591-87818118)。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建设局按附件1通知有关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2、培训后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无故不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将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体培训工作委托省建质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办。6月28日前各地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传真至省建质协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详见回执);
4、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文明、郑娟
联系电话:0591-87825551、87825580、87825590、87827005(传真)
附件:1、2007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附件1-2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