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
同志们:
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即将要结束。这次会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昨天上午,黄卫同志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6年来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了“十一五”期间工程质量工作。会上,水利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河南省和青岛市的同志分别作了很好的经验交流,会议还印发了各地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的书面交流材料,大家对会议提交的2个待议文件及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刚才7位召集人汇报了各组讨论情况,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建议。对于大家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归纳,有些问题也将作进一步研究。
这次会议是10年来又一次专门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会议,这次会不同于以往的工程建设管理年度例会,以前只是布置当年的工作,而这次会议着眼于“十一五”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着眼于长远的监管体制机制和重点工作领域。同时,这次会议也可以说是质量工作中的一次盛会,会议规模大、代表涉及面广,来自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监督管理以及房地产管理的同志们一起,共同分析当前质量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对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非常及时也是必要的。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内容充实,安排紧凑,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大会典型发言和参观活动都很有代表性,会议开得非常成功。一致认为黄卫同志报告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措施,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际,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对完善体制机制,抓好质量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我就落实会议精神,贯彻黄卫同志讲话要求,并结合近期重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严格监督执法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当前部分企业忽视质量管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政府监督执法不严、市场清出不力有很大关系。可以说,所有质量事故的背后都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问题,有没有去管、有没有管到位、敢不敢于严格执法,都是对我们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能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让他们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的考验,切不可碍于人情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全国建设主管部门的形象。强化质量监管,一是要不断改革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各环节间的联动以及组织机构的整合,统筹兼顾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全过程,减少管理环节重叠和行政资源浪费,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在工作内容上要及时跟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更加注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二是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地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质量检查、群众举报、事故处理等工作发现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三是要严格依法执法。据我部对2005年各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统计,有4个省(区)是零记录,这反映出部分地区监管工作的薄弱和软弱。对于各方责任主体以及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情况,一定要给予处理,对于屡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机构,一定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清出市场。
二、以技术创新推动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创新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成效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水平的提升离不开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也离不开技术创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今年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并提出了要支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前不久,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质[2006]174号),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如何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我想一是强化基本的技术技能培训,抓好从业队伍建设。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作用。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技术储备和人才培养,提高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及时转化的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这是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障。三是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要通过“四优”、鲁班奖等评选等工作,推动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先进适用技术、材料、产品在工程中的应用,以提高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提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水平,降低维护管理成本。
三、改革设计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方式,促进技术发展和质量保证
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建筑企业兼并重组和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基础上,要研究改革传统的设计施工生产组织方式,使之更适合市场的自然要求,更适合技术发展和质量保证的要求。这一工作也是近年来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我们过去讲建筑业改革,比较注重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际上建筑业改革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建设模式的改革,包括根据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也包括规定一定比例的中小户型住宅建设。第二,市场模式的改革,我们长此以往已经形成惯性,认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就是由一个建设单位分别对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这是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目前还是一个主要的市场模式。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市场模式,我们知道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是一个业主对应一个总承包商的市场模式,而在我国,自87年以来民用建筑工程外的工业项目已经普遍率先借鉴鲁布革经验推行了工程总承包,由业主对应一个承包商,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过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改革的目的是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状况,实现设计与施工环节的互相渗透,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和质量水平。当前一是大型工程设计企业进一步强化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能力,大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施工图深化设计能力,发展各类专业施工详图的集成设计能力,大力发展兼具设计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企业,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结合与发展。二是要在积极推行工程优化设计的同时,稳步推行初步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编制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总承包模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并全面承担质量、工期、造价控制责任。这个时候通过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的低价中标才是合理的低价中标,而目前我们不少在施工阶段的低价中标则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低价中标。当然,要实现这些转变,现行的市场、资质、质量管理的规定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还请要加快研究。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有企业控股投资的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应当率先试行含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方式,率先推行优化设计和设计咨询,积极推进。第三,才是建筑业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住宅商品化带来的城镇居民对住房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总结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切实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近几年来,在加强质量监管的基础上,部分地区积极研究,并率先在住宅工程中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北京市等地也推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践表明,分户验收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返修率、提高居民满意度有明显的效果。应该说,这一制度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要求,符合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符合政府行政改革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落实市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要求。上半年,质量安全司专门召开交流会,并转发了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规定,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开始了试行,继续推进这一工作,还需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大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总结完善,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质量。
当前还要突出抓好中小户型住房的质量监管,国办发[2006]37号文《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关键是要立足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引导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这既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集约土地资源,厉行资源能源节约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定要从战略高度领会和思考,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是各参建企业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房屋的功能合理、安全舒适。二是各审查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审查和监管工作。三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组织中小户型住房设计方案竞赛、编制设计导则或设计要点、编制标准设计图等工作,加强引导。部里正在抓紧《90m2以下住房设计要点》和《90m2以下住房标准设计》的研究工作,也将会尽快下发为各地提供参考。四是各级规划、房产、建设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格执法,切实保证这一政策的落实。
五、加快村镇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研究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越来越显得薄弱和滞后。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今年“桑美”台风造成浙江、福建等地大量农房倒塌的现象,都反映出我们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体制机制上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加以研究。3月份,我部在北京专门召开了送图下乡活动,各地也加强了对村镇工程质量和抗震防灾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不适应性,加强管理也还需要解决好机构、人员、经费等多方面的困难。如何做好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质量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研究探索和试点。
消除城乡工程质量差距、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自建住宅质量,关系城乡和谐发展,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大局,要提高认识,加紧研究村镇建设工程包括农民自建房的质量管理措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管理方式。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地区,一定要结合事故处理,总结反思,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来。大家在讨论中也提到了责任与能力匹配的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要通过我们的实际工作争取省政府的理解,有效地解决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黄卫同志在讲话中对于“十一五”期间推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请大家抓好落实。
六、深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管工作
大力推动建筑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建筑节能有非常大的潜力,从现在到2010年,如果按规划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累计可节省标准煤1.1亿吨左右,占“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20%左右,这将是对我国资源能源节约战略非常重要的贡献。实现这一目标,工程设计与建造两个环节至关重要。
去年以来,建设部围绕建筑节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质量监管,我部也印发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系统地规定了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各地要认真贯彻,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不断完善监管措施,要注重工程建设各环节间的紧密配合,提高监督执法的有效性,特别是要注重做好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把好节能质量关。需要强调的是作为耗能大户,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一定要率先垂范。今年,我部还将继续开展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检查组这几天就要下去,今年的受检城市将在去年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基础上,扩大到地市一级。也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和配合工作,借检查之机,切实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七、抓好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归根到底是靠企业干出来的,而不是政府管出来的,企业的质量责任也是无法替代的。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要落实好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责任,强化企业自律,在企业内部机制建设上,也要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引导。建设部最近组织编制了《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这对于促进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规范》是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最低要求,执行与否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判定勘察、设计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自我评价质量保证能力的准绳,要抓好宣贯工作。同时,各地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发挥好市场自身的调配作用,要注意培育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积极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做好对企业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的管理工作,通过通报、公示等手段,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和“黑名单”制度,鼓励优胜劣汰,推动企业自律,通过市场的约束,通过企业自身的愿望和需求,切实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同志们,在多年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大家付出了很多热情和辛劳,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希望大家继续努力,积极探索,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做出新的贡献。在这里谨向与会代表及建设战线广大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并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北京市建委在会议期间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参观学习活动,我也代表全体与会同志向他们表示诚挚感谢。
谢谢大家!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