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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员作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24 点击1568次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压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持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责任体系,强化依法治安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明确安全员职责,督促依法依规履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专职安全员要严格依法履职,认真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科技兴安

全面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要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根据检查、整改及验收等情况,如实认真规范填写《施工安全日志》(详附件),真实记录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安全日志”作为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

  推广安全智能穿戴设备。各在建项目要为专职安全员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记录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检查记录视频资料要留档备查,留档期限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探索应用手机APP、小程序,推行《施工安全日志》无纸化电子记录,鼓励应用带AI功能的智能穿戴设备,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紧盯关键环节,切实除险保安

   近期国内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现场动火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动火作业前应做好交底和现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特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作业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交叉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等。一旦发现无证上岗、违规作业情形,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各地主管部门要迅速将要求传达落实至企业项目一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作用。各地要切实转变监督方式,将安全员履职情况、“安全日志”执行情况、动火作业管理情况等,作为监督首要内容,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和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附件:施工安全日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建〔2023〕3号附件.doc